樓宇滲水問題講座
- Salim Rumjahn

- 2024年12月17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已更新:2025年7月23日
2024年12月17日
很多時都會轉介聯合辦事處調查滲水, 但辦事處主要是解決由滲水引致屬於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》下的妨擾情況。所以一般天雨經大廈天台、平台、露台、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,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,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,聯合辦事處不會引用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》(第 132 章)採取執法行動。

為了有效解決樓宇滲水問題,工商專業支部特辦講座,誠邀工程顧問韋漢棠先生,聯同支部主任范國強先生,於座上探討解決滲水問題之渠道,獲逾60位會員參與支持,更在問答環節中反應踴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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